2018年9月10日星期一

台灣健保投保資格


  國人設籍滿6個月要參加全民健保

  凡是在臺灣地區設有職業工會戶籍的國人,都應該從設籍滿6個月之日起參加全民健康保險。戶籍遷出國外者,自戶籍遷出日即不具投保資格,應先辦理恢復戶籍登記,才能重新加保。

  在國外出生的新生兒持護照入境時,向戶政單位完成初設戶籍登記滿6個月起,才能依附父或母參加全民健康保險。

  只要持續設有戶籍,不論住在國內或國外,有工作、沒有工作或是工作間斷,都要持續投保。設籍滿6個月之日未辦投保手續,日後仍將自該日起強制加保並追繳保險費。

  下列設有戶籍的國人,不須等待6個月就可以加保:

  在國內出生的本國籍新生嬰兒,辦妥戶籍出生登記後,自出生日起加保繳費。

  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,自受僱之日起加保繳費。

  戶籍遷出國外,但最近2年內曾有設籍且參加過健保者,自恢復戶籍之日起加保繳費。

  因公派駐國外之政府機關人員與其配偶及子女。

  保險對像分六類,不同身分有不同投保類別,身分改變投保類別也隨之改變,請依下列順位的身分辦理投保︰

  如果是、機構、行號的員工或,應由工作單位辦理投保。

  如果是工會、農會或漁會的會員,由所屬的工會、農會或漁會辦理投保。

  如果沒有工作,但依法可依附有工作的配偶或直系血親投保時,應到配偶或直系血親的投保單位,以眷屬身分辦理投保。(如果可依附成為眷屬的親屬有2人以上,應依附親等最近的親屬投保。)

  如果沒有工作,也沒有可依附投保的配偶或直系血親,就到戶籍所在地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辦理投保。

  (請按優先順位投保:符合1的身分,就不能用2、3、4的身分投保;符合2的身分,就不能選擇3、4;餘類推。)

  申請健保卡︰(第1次辦理投保申請)

  辦理投保時,請同時填寫「請領健保卡申請表」,交給投保單位轉送或自行裝封郵寄健保署,以便製發健保卡。健保署將郵寄健保卡給投保單位轉交,或郵寄至申請表填寫指定收受健保卡之地址。(申請表格可洽郵局索取或至健保署網站下載)

  ※設有戶籍期間,如預計出國6個月以上,可以選擇辦理出國工會勞保期間停保,請於出國前提出申請。工會健保出國停保規定,請參「瞭解健保停復保 出國安心沒煩惱」宣導單張,或至健保署全球公所健保資訊網查閱相關資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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